" 学生军训工作是我校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学生履行兵役义务、参加社会实践、接受军事教育的基本形式,也是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培养集体主义精神,继承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有效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生军训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工作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4级学生军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与安排
根据《我校2014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学校实际情况,国防教育融合学生军训工作完成,集中学习和训练两周,做到学练结合。在军训实施前成立军事理论课教学组,聘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教学任务,按计划完成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任务(包括授课、作业、考核、阅卷等)。
二、成绩和学分
学生军训是学生在读期间的一门必修课,考试成绩和学分载入本人档案,是学生升学、毕业和高校学生进行预备役军官训练的重要依据。凡按规定修完军事理论课和军事技能训练科目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计2个学分。凡无故不参加军事技能训练或军事理论课学习者,其成绩和学分以零分计。根据《我校学生军训管理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可以免其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科目,但必须参加军事理论课的学习和考核:
(一)有严重生理缺陷。
(二)因病住院或出院后身体未痊愈并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三)其它特殊情况。
审批程序由本人申请附带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院党委(党总支)签署意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校审批。经学校同意不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在修完指定的军事理论课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后,可获得军事技能训练的相应学分。
三、参训人员、时间、地点和内容
(一)参训人员:2014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约6500人。
(二)训练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7月11日-7月24日
地点:我校呈贡主校区校园内
(三)训练内容:主要以高等院校国防教育教材为主。军事理论课教学主要包括中国国防、军事思想、战略环境、军事科技、信息化战争等内容;军事技能训练主要包括解放军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战术、军事地形学、综合训练等内容。
四、组织实施
学生军训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和管理,武装部协助组织和管理,各学院选派1-2名带训教师协助做好受训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带训教师中至少须有1名政治辅导员。国防教育(含军训)的教学纳入教务处教学计划,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实施。
五、组织机构
(一)为确保军训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我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宏观管理,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伟全 刘宗立
成 员:刘 坚 杨 洪 柳 景 黄海涛 刘 军 侯德东 杨卫国
(二)执行机构
成立“我校学生军训团”,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团 长:黄海涛
副团长:李 薇
办公室主任:杨 莹
办公室副主任:汪飞奇
指导员:由各学院带训教师担任。
军训教官:由承训部队指派。
六、要求
(一)由于受训学生人数多,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安全为主、保证质量。
(二)管理按《我校军训期间学生管理规定(暂行)》执行,实施规范化管理。
(三)学生每人准备97式陆军迷彩服1套(含帽子)并自备其它个人所需物品。"